就诊挂号:0513-85966257
咨询电话:0513-85966258 85966251 85966268
邮购电话:0513-85966253
医院首页 医院简介 最新动态 专家介绍 重点专科 医院制剂 坐诊时间 健康指导 病案介绍 疑难解答
江苏良春 > 查看信息 >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归燕  发布时间:2009-12-21 18:37:04  阅读:61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09-10-28 阅读: src="http://www.satcm.gov.cn/function.aspx?NewsID=14609&otype=show" type="text/javascript">4697 出处:医政司 作者: 编辑:

国中医药办发〔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全面总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两年来的工作,评价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了解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二、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参与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情况;
    (二)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国中医药发〔2007〕50号)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评估的组织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部署;
    (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抽查。
    四、评估工作安排
    (一)各省(区、市)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1.成立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为外省专家(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应至少有2名为本单位外专家),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外单位)专家担任。专家组成员中50%以上参加过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工作和相关会议(专家组组长必须参加过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工作和相关会议)。
    2.评估方式以集中评估为主,也可根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集中评估采取专家组听取各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并提问、查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3.评估结论分为优、中和差三类,由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做出。专家组同时对每个建设项目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专家评估意见表》(见附件3)。
    4.评估结束后,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要对本省(本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作全面总结,并提交《   省、区、市(   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抽查
    根据中期评估情况,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期评估的组织情况及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
    对评估结论与实际建设情况严重不符、编造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建设单位资格。
    五、评估后安排
    对于评估不达标的建设单位,给予一定整改时间,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资格。
    六、其它
    (一)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于2009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将《   省、区、市(   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2)报我局医政司。
    (二)中期评估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2.    省、区、市(    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基本内容要求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专家评估意见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src="http://www.satcm.gov.cn/readnews.aspx?CategoryID=258,296,585&NewsID=14609&OType=prev&ShowTitle=true"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www.satcm.gov.cn/readnews.aspx?CategoryID=258,296,585&NewsID=14609&OType=next&ShowTitle=true" type="text/javascript">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
项目建设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完成情况
(一)梳理“诊疗方案”工作情况
优□                中□                差□
(优:诊疗方案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各项内容完整,专家终审意见为优;中:诊疗方案基本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各项内容基本具备,专家终审意见为一般;差:诊疗方案未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内容不完整,专家终审意见为差。)
(二)验证“诊疗方案”工作情况
优□              中□              差□
(优:按照协作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验证工作;中:基本按照要求参加验证工作;差:未参与验证工作。)
(三)协作组日常工作参与情况
优□                中□                差□
(优:专人负责协作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协作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协作组工作会议,按照要求建设视频网络平台并积极应用;中:专人负责协作组日常工作,有时不按时完成协作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或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协作组工作会议不积极,按照要求建设视频网络平台并应用;差:无专人负责协作组日常工作,不按时完成协作组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经常不参加协作组工作会议,未建设视频网络平台。)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重点内容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优□                中□                差□
(评估专家根据以下3项内容的评估情况得出)
1.床位数:床位发展情况;
2.设备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的配备情况;
3.经费投入:本院经费投入情况、上级拨付的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二)临床能力
优□                中□                差□
(评估专家根据以下6项内容的评估情况得出)
1.门诊量:门诊量增加情况;
2.出院人数:出院人数增加情况;
3.急危重症患者比例增加情况;
4.诊疗方案:形成完整的诊疗方案,本单位诊疗方案在协作组内多少家单位得到应用,或诊疗方案纳入协作组验证方案中;
5.诊断水平:中医药辨证论治准确率情况;
6.疗效水平:中医临床疗效的提高情况,对重点病种的中医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情况。
(三)特色优势
优□                中□                差□
(评估专家根据以下2项内容的评估情况得出)
1.特色疗法:应用中医药非药物疗法情况;
2.院内中药制剂:品种、数量及使用情况。
(四)人员队伍
优□                中□                差□
(评估专家根据以下2项内容的评估情况得出)
1.继续教育情况;
2.进修情况(进修人员数量和时间等)。
(五)科学研究
优□                中□                差□
(评估专家根据以下2项内容的评估情况得出)
1.科研课题:围绕重点病种临床应用的研究课题数量;
        2.创新:在中医药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附件2
 
    省、区、市(    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
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基本内容要求
 
一、中期评估基本情况:评估方式、评估内容、各项目评估结论。
二、项目建设中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四、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经验。
五、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七、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
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专家评估意见表
 

项目名称
 
医院名称
 
 
 
(评估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项目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效。2.参与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的有关情况。3.存在问题。4.建议。5.评估结论。)
 
 
 
 
 
 
 
专家组签名:
 

报告日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东路68号
电子邮箱:zwh@jszlc.com  jszlcweb@yahoo.com.cn
版权所有:南通良春风湿病医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管理
您是第949299位来访问本站 网站备案号:苏ICP 0502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