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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药学(药品)专业职称申报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者:静云  发布时间:2010-6-23 20:07:34  阅读:458

 

    2010年全市药学(药品)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现已开始,按照南通市职称办的要求,全市从今年起职称申报均采取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就职称申报中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1、网上申报登陆南通市人事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www.0513zc.com,申报人工作单位和申报人根据系统首页“帮助文档”栏目内《操作说明》进行相应注册和录入操作:单位注册-主管部门确认-单位注册成功-申报人注册-单位审核确认-申报人按程序登录填写申报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630,逾期不予受理。

    2、因机构改革尚未全部到位,市人事局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对南通药监系统除市局之外,未设置各县(市)、区药监局为主管部门,仍以各县(市)、区化工医药局代替,这使得各县(市)、区的职称申报人员在选择主管部门时不能准确选择,造成了申报不便。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职称评审的同志与当地人事局职称部门联系,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设置相应药监局为主管部门,使得申报人员准确选择主管部门便于申报。

    3、药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一定年限后初次定级工作由所在地人事部门负责,网上申报时选择“大中专毕业生初定新申报”进行申报,待预审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精细化工、生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人员申报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网上申报时选择“非中小学教师新申报”,送审机构为“南通市药学(药品)专业技术助理级资格评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人事部门初审后报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市区各有关单位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南通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710,逾期不予受理。

    4、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职称申报的同志初次使用职称申报系统(www.0513zc.com)时,请下载操作说明仔细阅读了解有关要求。如有疑问,请与南通市局人教处联系,联系电话83548708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教处

                   20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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